xgnic post_time 2013-2-25 18:34:13

长春居民电取暖将执行分时电价

15日,长春供电公司副总经济师郭福中接受采访时表示,分户居民电取暖,执行分时电价政策,21时-次日8时为低谷时段,电价执行0.329元/千瓦时;8时-21时为高峰时段,电价执行0.562元/千瓦时。非居民和集中式居民电取暖用户,从10月份到次年4月份执行居民生活电价(0.525元/千瓦时)。使用蓄能式电取暖的用户,在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的同时,实行峰谷平分时电价政策。“目前,长春市有5800户用户使用电采暖,并且,电采暖的用电量以每年8000万千瓦时的速度在增加。”郭福中说。    据了解,目前长春军区干休所小区、市实验中学、国商百货、中铁地产及很多零散的居民用户都在使用电采暖,经过几年的运行,用户反响很好。(记者 朱巾国)

http://www.ccnews.gov.cn/zcxw/zcjj/201103/t20110317_455496.htm

page: [1]
full_version: 长春居民电取暖将执行分时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