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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13-581、582
本招标项目
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春物业管理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异地建设项目临时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3】11号、12号、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春物业管理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春物业管理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临时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1标段:临时道路、围墙等工程,占地
50公顷,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采购预算:603.1142万元(其中临时道路:486.5342万元,临时围墙:30.8952万元,临时用水:29.2792万元,临时暂舍:56.4056万元)
2标段:临时用电工程,占地
50公顷,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采购预算:312.0390万元。
2.2采购编号:JMLS-2013-03-01
2.3工程建设地点:农安县合隆经济开发区北部(302国道以西;省司法警官学校以北)。
2.4工期要求:工程计划于2013年4月15日开工,计划2013年5月15日竣工。
2.5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1
投标申请人(
1标段)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申请人(
2标段)须是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1标段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标段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3.4业绩要求: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5外省施工企业需办理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4.2 1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2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4
月
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三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发布。
招 标 人: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春物业管理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431-8191587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
2553号民航大厦411室
邮政编码:
130062
传真:0431-87910195
项目负责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9865657
日期: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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