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发函指出,同意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更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并建议中国科学院撤销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建制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1987年由国务院批准成立,是中科院直属、具有教育事业法人地位并独立运行的高等学校。成立迄今,在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爱和大力支持下,该校及中科院相关研究所已为国家培养了4.7万名博士、5.3万名硕士。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名称与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5年制定的《研究生院设置暂行规定》中 “研究生院是指在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高等学校中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管理机构”的规定不符,从而使该校在日常管理运行以及毕业生就业时易产生理解上的歧义,进而带来是否按照高等学校进行政策定位等疑问。
事实上,国际上已有许多专门从事研究生培养的知名大学,例如美国洛克菲勒大学(The Rockefeller University)、日本先端研究生大学(The Graduate University for Advanced Studies)、韩国科技联合大学(Kore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在我国,也有以研究生培养为主的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等。
更名后的中国科学院大学,其研究生教育培养管理及学位授予权等基本属性不作改变,现有的法人地位、行政隶属关系、人员编制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不作改变。
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更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函
中国科学院:
根据你院《关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更名的请示》(科发人教字[2011]127号)事项,经研究,我部同意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更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建议中国科学院撤销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信息来自 大圣传 www.dastory.com)